煤炭工程 ›› 2014, Vol. 46 ›› Issue (9): 144-146.doi: 10.11799/ce2014090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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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本安体系十大误区的解释

高卓辉   

  1.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
  • 收稿日期:2014-06-15 修回日期:2014-09-11 出版日期:2014-09-10 发布日期:2014-09-10
  • 通讯作者: 高卓辉 E-mail:827951668@qq.com

  • Received:2014-06-15 Revised:2014-09-11 Online:2014-09-10 Published:2014-09-10

摘要:

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,是体现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,而如何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,笔者认为,全面推广实施“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”应是一个根本之策。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以风险预控为核心、以“冰山理论”为理论基础、以PDCA闭环管理为运行模式的一种科学的、系统的、可持续改进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。其理念为“所有意外均可避免,所有危险均可控制”。每项工作首先关注安全,通过风险评估,排查不安全因素,制定最合适的风险管理措施,把风险切实、有效、可行地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。过去人们普遍认为,煤矿企业属于高危险行业,发生事故是必然的,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。然而大量的事故经验告诉我们,只要我们能够对所有潜在的危害源进行全面的辨识,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,即实行风险预控,就可以把事故降低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,甚至实现零事故,从而得出结论:煤矿发生事故是偶然的,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。

关键词: 本质安全, 体系, 矿井